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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弘景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9/1 19:22:47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700次

南京晓庄学院弘景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南京市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

组长:王华

副 组 长:陈睿

成员:全体教师

三、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组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3.负责严把学校公文、会议标语、宣传标语用字规范关。

4.负责组织对教职员工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督查。

5.负责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学督导、检查、评估内容。

副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及有关记录。

2.认真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审的宣传、准备工作。

3.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总结,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

4.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中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材料并归档。

5.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规范、制作、悬挂校园内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标语牌,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6.建立、逐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7.加强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强化训练,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的活动。

8.督促、检查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小组组员工作职责

1.年级组长负责各类活动在年级中的协调工作。

2.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及督查。定期利用班级板报宣传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收集整理学生评优、班级评优等资料中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

3.教研组长负责教学常规管理中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4.教务处负责严把试卷、教学用书、教辅材料的征订和审核关。

5.语文老师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系列活动,并作好记录。

6.办公室上传下达上级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活动的开展和记录、档案资料的整理。

四、基本内容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学校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老师、学生、家长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学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学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学校转发的各级各类公文、文件文头和园刊、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教案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三)、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的条件、新教师上岗的条件、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学生的管理

1.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

2.学生中开展多层次的讲故事、朗诵等活动。

五、德育教育

1.教师和学生中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讲故事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五、奖惩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2.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励。

3.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4.本规定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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