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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弘景实验小学青年教师发展班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5/9/1 14:34:27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5次

南京晓庄学院弘景实验小学

青 年 教 师 发 展 班

为更好地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引导、激励青年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完善青年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体青年发展班教师

考核时间按学年度进行考核,即从每学年度开始的9月至次年8月。

二、考核原则

公平性原则: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全面考核原则,注重实绩,讲究实效,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引导青年教师不断进取,科学发展。

多元性原则: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考核应采取多元考核的原则重点体现教师在师德修养、师生关系、业务学习、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考试评价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主体性原则:教师专业成长考核应以有利于青年教师自我发展、自我提高为出发点,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主观能动性。

发展性原则: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价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应着力于促进人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考核的目的是要让青年教师在情感、意志、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得到提升,促进教师全面、科学、健康发展。

三、考核结果等级标准及使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依据考核表(见附件)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各级评优评先挂钩。

四、考核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2.教师自评:教师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佐证材料。

3.学校考核: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初评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确定考核结论。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考核时定为“不合格”等级

1.本年度在教育教学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

2.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形象等行为的教师;

3.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教学业务部门通报批评者;

4.不服从学校各处室、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且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者;

5.满意度在60﹪以下者;

6.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附件:《 南京晓庄学院弘景实验小学青年教师发展班阶段性考核表

南京晓庄学院弘景实验小学

青 年 教 师 发 展 班 考 核 表

姓名: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自评

校评

过程性考核

1.教学五认真(优秀3分,合格1分,累计。)

2.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发班集中培训活动(1分),主持活动(3分),参与发言讨论等。(2分)累计。

3.一周一写按时完成(1分),被评为优秀(2分)

4.一课一得按要求上交(1分),并进行教学反思分享(2分)

5.一月一读按时完成(1分),阅读分享(2分)

6.一师一讲,在培训活动中开展校级讲座(1分),片级(2分),区级(3分),依此类推

7.师徒结对,作为徒弟走进师傅课堂学习(2分),作为师傅深入徒弟课堂并进行指导(2分)

8.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承担负责工作。(3分)累计得分。

教育教学

成果

1.认真完成个人和学校的课题研究工作。区级个人课题立项(2分),结题(5分),市级翻倍。参与学校的课题研究,并收集提供相关资料,每项加1分。

2.各级各类论文案例评比活动,参加即得基础分0.5分。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翻倍。(同篇文章取最高级,发表等同区一等奖。

3.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片级加1分,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翻倍。(同个比赛取最高级)

4.校级公开课(1分),片级加2分,区级3分,依此类推

5.辅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竞赛活动获奖(校级1分每人次,区级2分每人次,以此类推)

6.获得校级荣誉(3分),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10分)

合计

注:未尽事宜,由学校青年教师发展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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